《辽史》卷四十八 志第十七下

更新时间:2023-10-01 13:20:00

国学经典辽史

  ◎百官志四

  ○南面下

  ◇南面京官

  辽有五京。上京为皇都,凡朝官、京官皆有之;余四京随宜设官,为制不一。大抵西京多边防官,南京、中京多财赋官。五京并置者,列陈之;特置者,分列于后。

  三京宰相府职名总目:

  左相

  右相

  左平章政事

  右平章政事

  东京宰相府。圣宗统和元年,诏三京左右相、左右平章事。

  中京宰相府

  南京宰相府

  诸京内省客省职名总目:

  某京某省使

  某京某省副使。耶律蒲奴,开泰末为上京内客省副使。

  上京内省司

  东京内省司。《地理志》,东京大内不置宫嫔,唯以内省使、副、判官守之。

  五京诸使职名总目:

  某京某使。王棠,重熙中为上京盐铁使。

  知某京某使事。张孝杰,清宁间知户部使事。

  某京某副使。刘伸,重熙中为三司副使。

  同知某京某使事。道宗大康三年见挞不也同知度支使事。

  某京某判官。圣宗太平九年见户部使判官。

  上京盐铁使司

  东京户部使司

  中京度支使司

  南京三司使司

  南京转运使司。亦曰燕京转运使司。

  西京计司

  五京留守司兼府尹职名总目:

  某京留守行某府尹事。圣宗统和元年见上京留守、行临潢尹事吴王稍。

  某京副留守。天祚天庆六年见东京副留守高清臣。

  知某京留守事。萧惠,开泰二年知东京留守事。

  某府少尹。圣宗太平四年见临潢少尹郑弘节。

  同知某京留守事。太平八年见中京同知耶律野。

  同签某京留守事。萧滴冽,太平六年同签南京留守事。

  某京留守判官。室昉,天禄中为南京留守判官。

  某京留守推官。圣宗开泰元年见中京留守推官李可举。

  上京留守司

  东京留守司

  中京留守司。太宗大同元年命赵延寿为中京留守,治镇州。圣宗统和十二年命室昉为中京留守,治太定府。

  南京留守司。太宗天显三年升东平郡为南京,治辽阳。十三年以幽州为南京,治析津。圣宗开泰元年改幽都府为析津府。

  西京留守司

  五京都总管府职名总目:

  某京都总管、知某府事。

  同知某府事。圣宗太平五年见同知中京事萧尧衮。

  上京都总管府

  东京都总管府

  中京都总管府

  南京都总管府

  西京都总管府

  五京都虞候司职名总目:

  都虞候

  上京都虞候司

  东京都虞候司

  南京都虞候司

  西京都虞候司

  中京都虞候司

  五京警巡院职名总目:

  某京警巡使

  某京警巡副使

  上京警巡院

  东京警巡院

  中京警巡院

  南京警巡院

  西京警巡院

  五京处置使司职名总目:

  某京处置使

  上京处置司

  东京处置司

  中京处置司

  西京处置司

  南京处置司

  五京学职名总目:道宗清宁五年,诏设学养士,颁经及传疏,置博士、助教各一员。

  博士

  助教。

  上京学。上京别有国子监,见朝官。

  东京学

  中京学。中京别有国子监,与朝官同。

  南京学。亦曰南京太学,太宗置。圣宗统和十三年,赐水硙庄一区。

  西京学

  已上五京官。

  上京城隍使司。亦曰上京皇城使。

  上京城隍使。韩德让,景宗时为上京城隍使。

  东京渤海承奉官。圣宗开泰八年耶律八哥奏,渤海承奉班宜设官以统之,因置。

  渤海承奉都知押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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